斯诺克比赛的胜负规则如下:
多局制比赛
比赛分数取决于预定的局数,一般为9局、11局、17局或者25局。
每局得分先到指定分数(通常为第一局比赛时选手打出第一杆分数的一半再加一分)的选手获胜。例如,在9局制比赛中,选手先赢5局即为胜利。
单局制比赛
比赛分数为指定的分数,通常为3、4、5或者6分。
一般比赛
在斯诺克比赛中,赢的定义不是到多少分,而是一个比较。如果选手目前的得分相比较已超过台面上剩下的分数,即为胜利。
比赛时,选手们使用相同的主球击打目标球。共有21只目标球,其中:15只红球各一分;黄色球2分;绿色球3分;棕色球4分;粉色球6分;黑色球7分。
犯规处罚
球员犯规被罚的分数应加在对手的分数记录上。
犯规包括:击球时或击球后在击球区外触球,主球未首先击中活球(做斯诺克、罚点之内的轻碰),违反组球原则。
一方在被“警告”后满6次犯规的,判对方获胜。
特定比赛
例如,7局比赛中,一方选手入局累计分数率先达到及格分(75分),并多出对手27分时,获得胜利。
综上所述,斯诺克的赢法包括:
先到规定分数(如5局、75分等)。
或者在单局制比赛中,得分超过台面上剩下的分数。
在多局制比赛中,赢得的局数最多的一方为获胜者。
建议在比赛中关注选手的得分情况和台面上剩余的分数,以便准确判断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