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奖后, 税款由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具体来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如果中奖金额不超过1万元,则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则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彩票机构在兑奖过程中会扣除相应的税款,并将扣除税款后的金额支付给中奖者。因此,中奖者无需自行进行税务申报或缴纳,彩票机构会代为处理所有与税收相关的事务。
例如,如果某位中奖者在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完成了兑奖,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人民币45094008元,这意味着他的中奖金额超过了1万元,并且按照20%的税率计算了税款。同样地,如果中奖者在我中心完成了兑奖,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06200121元,这也表明他的中奖金额超过了1万元,并且按照20%的税率计算了税款。
总的来说,彩票中奖后的税款由彩票机构代扣代缴,中奖者无需进行任何额外的税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