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是 国务院直属的行政机构,正部级建制,实行局长负责制。它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共同主管体育工作。体育总局内部设有多个部门,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群众体育司、竞技体育司、青少年体育司、体育经济司、人事司、对外联络司、科教司、宣传司、直属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等。

体育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体育政策、推广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管理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组织国内外体育交流和合作等。此外,体育总局还负责体育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体育教育、科技、人才、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及体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从历史沿革来看,国家体育总局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在领导层面,现任局长为高志丹。

总体来看,体育总局在推动国家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组织国内外体育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