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是 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的体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此外,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具体来说,国家体育总局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群众体育司、竞技体育司、青少年体育司、体育经济司、人事司、对外联络司、科教司、宣传司、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12个部门。这些部门中,群众体育司、竞技体育司、青少年体育司、体育经济司是核心业务司,而其他部门则承担支持保障的职能。

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归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国体育工作的管理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