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是 国务院主管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体育发展战略:

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

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

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

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外,国家体育总局还下设多个内设部门和直属单位,如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群众体育司、竞技体育司、青少年体育司、体育经济司、人事司、对外联络司、科教司、宣传司、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以及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多个直属事业单位。

综上所述,国家体育总局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管理和推动中国的体育事业,包括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技、体育外事等多个方面,以实现“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