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赛服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运动短袖上衣、运动短裤或短裙

比赛服装必须是运动短袖上衣、运动短裤或短裙。

颜色和款式

参加男、女团体比赛时,同一参赛队的运动员应着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比赛服装。

参加混合团体比赛时,同一参赛队的男、女运动员比赛服装应颜色相同、款式相近。

参加双打比赛的配对选手应着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比赛服装。

参加混合双打的配对选手的比赛服装应颜色相同、款式相近。

各参赛队应至少备有两种以上不同色系的比赛服装。

广告商标

比赛服装上的所有广告商标必须是印制的。

运动短袖上衣的背面(广告上方)必须印制参赛队的名称,文字应水平排列,高度为6—10厘米,宽度为30—35厘米。

比赛服装上的广告商标位置和面积有具体规定,如运动短袖上衣的背面位置①可设置广告商标,面积不超过10厘米X30厘米,位置②可设置广告商标,面积不超过10厘米X30厘米,且在参赛队名称下方。比赛短裤、短裙的位置⑥⑦均可印制广告商标,每个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厘米。

其他要求

比赛服与装备上的赞助商标志不可以是烟草、烈酒或含有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ADA)禁用清单上所列物质的产品。

在国际铁联标志、中铁协标志、姓名、国家(地区)代码、代表单位以及所有赞助商标志的周围必须至少留有1.5厘米的空间。

运动员的姓名和国家(地区)代码或名称须印制在体前上方和臀部,并须符合特定的字体和颜色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运动员的安全性,同时允许合理的广告和赞助展示。具体的比赛服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比赛类型、级别和组织机构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