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恶意犯规是指 球员在比赛中做出的不必要但伤害性相对较小的身体接触动作。这种犯规通常包括一些过度的推搡、拉拽等动作,如果裁判认定这些动作并非比赛正常对抗范围内的必要动作,就可能会判罚一级恶意犯规。

具体来说,一级恶意犯规的特点包括:

不必要:

接触行为并非比赛正常对抗范围内的必要动作。

伤害性较小:

虽然会给被侵犯者带来一定的伤害风险,但相对二级恶意犯规来说,程度较轻。

处罚措施:

被判定为一级恶意犯规后,犯规球员会被判罚一次侵人犯规,被侵犯者将获得两次罚球机会,并且球权归被犯规方所有,于中线外掷界外球。

累积处罚:

如果一名球员领到两次一级恶意犯规,也会被驱逐出赛场。

这种犯规在篮球比赛中较为常见,通常发生在防守方对进攻方进行过度接触时。裁判在判罚一级恶意犯规时,会综合考虑比赛的实际情况和接触的性质,以确保判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