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罪并罚是指 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这是我国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具体原则包括:
并科原则:
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
吸收原则:
对数罪中宣告的某一较重的刑罚吸收其它较轻的刑罚。
限制加重原则:
对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折衷原则:
对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综合考虑各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量刑,决定执行的刑罚。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并罚原则进行处罚。数罪并罚的总刑期一般不得超过最高刑期加上数罪中最高刑期之和,但有期徒刑总和不得超过二十年,无期徒刑总和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建议在处理数罪并罚的案件时,律师和法律服务提供者应仔细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确保依法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司法公正和犯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