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钊踢人事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情绪失控:

柯钊在比赛中多次因情绪失控而采取暴力行为。例如,在2013年中超联赛中,柯钊因冲着国安外援马季奇的支撑腿左右开弓,连续使出旋风腿,这一行为被广泛批评。

恶意伤人:

柯钊的一些犯规动作被认定为带有恶意伤人的成分。2013年,柯钊在比赛中对国安外援马季奇和莫雷拉的行为,以及2016年对大连人U23边后卫童磊的踹脸动作,都显示出他有意伤害对手。

比赛压力:

柯钊在球队比分落后、比赛时间所剩无几时,行为变得更加冲动和自毁。2013年,柯钊在球队落后时,因无法控制情绪而恶意伤人,最终被停赛两场并罚款1万元。

缺乏体育道德:

柯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比赛规则,也违背了体育精神。他的行为被普遍认为是缺乏体育道德和职业素养的表现。

综上所述,柯钊踢人事件主要是由于他在比赛中的情绪失控、恶意伤人的意图、比赛压力以及缺乏体育道德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