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效力是指 自然人经法院宣告死亡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这些后果与自然死亡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同,具体包括:
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被宣告死亡的人丧失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不能再参与民事活动。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宣告死亡后,个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终止,不能再行使这些权利和进行相关行为。
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被宣告死亡人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如婚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均归于消灭。
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然解除。
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继承:
被宣告死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宣告死亡确定的死亡日期和自然死亡日期不同时,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其中,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此外,宣告死亡的效力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撤销。撤销死亡宣告后,被宣告死亡人重新获得民事主体资格,原先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将恢复原状,财产返还和赔偿问题也需要相应解决。
综上所述,宣告死亡的效力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涉及个人身份、权利能力、法律关系以及财产继承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