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归化 指的是在出生国籍以外,球员自愿且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以代表该国参加国际赛事的行为。这一做法在足球领域较为常见,尤其是为了提升国家队的竞技水平。归化球员可以是基于血缘关系,也可以是基于在新国籍的长期居住或工作。国际足联对归化球员有一定的规定,例如,无血缘关系的归化球员需要在该国连续居住满5年。

归化条件

无血缘关系:需在中国居住时间至少连续5年以上。

有血缘关系:球员或其父母、祖父母之一需为中国籍。

居住时间:球员在新国籍国内连续居住两年以上。

比赛经历:球员不能为原有国籍的国字号球队参加过比赛。

归化球员示例

菲律宾:布拉切、多希特、哈维尔等。

德国:卡曼。

英国:戈登。

中国归化球员

中国足球归化球员如艾克森、洛国富、李可等,他们通过归化加入中国国籍,并代表中国国家队参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符合一定条件之一,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综上所述,足球归化是一种允许球员更改国籍,以代表其他国家参加国际比赛的做法,国际足联对此有一定的规定和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