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运动员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入分配和激励保障政策

《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继续完善运动员收入分配和激励保障政策,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对运动员全面覆盖。

运动员奖金分为一次性奖金和平时训练奖,对在国内外各类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社会保险和伤残互助保险

研究设计了运动员群体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参保范围、缴费基数、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等方面给予运动员最大的支持。

探索引入商业保险的可行性方式,并不断与人社部、财政部协调,争取对运动员群体的政策倾斜。

国家队运动员享受伤残互助保险待遇。

职业转换和社会扶持

全面开展运动员职业意识养成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培训工作。

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引导和鼓励退役运动员积极从事全民健身服务、学校体育、体育产业经营开发等工作。

鼓励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体育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在大中小学校给予组织安置。

文化教育和职业规划

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保障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

搭建运动员升学深造平台,开展运动员职业教育,拓宽运动员输送渠道。

就业和升学优待

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推荐度较高。

部分地方政府为优秀运动员提供文化教育和就业优待政策。

医疗和特殊困难救助

患重大疾病的在役或退役运动员,若确实无力承担超出社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申请特殊生活困难补助及危困救助。

其他支持措施

建立国家队、省队运动员进校园、进社区制度,现役国家队、省队运动员每年要在中小学校或社区开展一定时间的健身指导服务。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让每个青少年较好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培育运动项目人口。

这些政策旨在全面保障运动员的权益,促进其全面发展,激励其奋发进取,并为其职业转换和社会融入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