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役,即 拒绝服兵役,是指 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经常拒不履行职责、擅离部队或无故逾假不归累计15日以上等。对于拒服兵役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包括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此外,拒服兵役的行为还会在户口本上永久标记为“拒绝兵役”。
拒役,即 拒绝服兵役,是指 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经常拒不履行职责、擅离部队或无故逾假不归累计15日以上等。对于拒服兵役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包括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此外,拒服兵役的行为还会在户口本上永久标记为“拒绝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