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泳比赛中,触壁计成绩的方法如下:

出发

考生在听到“开始”信号后,身体任何部分触池壁并处于静止状态时开始计时。

游泳过程

考生在游泳过程中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泳帽。

考生须在规定的泳道中划水行进,途中不得停顿(不得脚踩池底或手扶池壁、泳道线等),否则视为犯规,成绩无效。

转身

转身时,允许考生使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池壁或水下转身后,用脚蹬池壁,连续游进。

到达终点

到达终点时,可用身体任何部分触池壁,成绩以考生身体任何部分一经触壁即停表记录的时间计取。

成绩记录

成绩以秒为单位,精确到整数,小数点后一位数按非零原则进位,如10.1秒读成11.0秒,并记录之。

每位考生测试一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游泳过程中和转身时,手不能扶池壁,水道线停留,脚不得触地。

未游完100米的考生不计分。

这些规则确保了游泳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考生在比赛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自己的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