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爱在退役后的收入情况如下:
年收入超过1亿日元:
福原爱在退役后,凭借其商业价值和影响力,手握十几份代言合同,年收入稳定在1亿日元以上。
广告代言价格:
每条广告代言的价格至少为3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00万元。
综艺节目出场费:
福原爱还通过参加综艺节目获得可观的收入,例如在富士电视台担任奥运乒乓球解说,每天酬劳可达100万日元(约合6万元人民币),并且服装费用另算。
商业代言:
福原爱还获得了多个中日代言,例如日本航空、电视以及母婴产品的代言合同,这些合同的价值在千万人民币左右。
其他收入:
除了代言和综艺节目外,福原爱还通过其个人品牌和产品线获得收入,例如她名下的公司年营收逆涨至23亿日元。
综合以上信息,福原爱在退役后的收入来源多样,包括广告代言、综艺节目出场费、商业代言以及其他个人品牌和产品线的收入,年收入远超1亿日元。她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使其成为了众多品牌和节目的宠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