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径比赛中,如果顺风时平均风速 超过2米/秒,则所创成绩将被认定为 超风速,并且不被认可为正式记录。对于200米及200米以下的径赛项目,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等,如果风速超过2米/秒,这些项目的成绩同样有效,但破纪录或达到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标准则不予承认。全能运动的风速项目如果超过4米/秒,其全能运动纪录不予承认,但该单项成绩仍应评分和计算名次。
因此,如果比赛中的风速超过2米/秒,运动员的成绩将不会被视为正式成绩,也不会被用于成绩的比较和评判。这是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因为风速的增加会对运动员的成绩产生重大影响,使得成绩不再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