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排大奖赛的积分规则如下:
冠军:
50分
亚军:
45分
季军:
42分
第四名:
40分
前32名:
最少积分为2分
在比赛中的得分规则为:
3:0或3:1获胜的球队积3分,负队则积0分
3:2获胜的球队积2分,负队则积1分
因此,女排大奖赛的总积分上限为50分(冠军),最低积分为2分(前32名)。
女排大奖赛的积分规则如下:
50分
45分
42分
40分
最少积分为2分
在比赛中的得分规则为:
3:0或3:1获胜的球队积3分,负队则积0分
3:2获胜的球队积2分,负队则积1分
因此,女排大奖赛的总积分上限为50分(冠军),最低积分为2分(前3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