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约有16个国家仍在使用鞭刑,这些国家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具体国家如下:
沙特阿拉伯:
虽然沙特最高法院在2012年宣布废除鞭刑,但过去曾有多次鞭刑记录,且判决可多达数百下。
伊朗:
伊朗是另一个长期使用鞭刑的国家。
新加坡:
新加坡刑法中规定的鞭刑适用于多种严重犯罪,如强奸、猥亵等,且行刑者经过专门训练。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也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文莱:
文莱曾长期使用鞭刑。
阿富汗:
阿富汗在两次大战期间及之后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有性方面的罪行(被称为鞭罪)要处以100下鞭答。
阿联酋:
阿联酋在两次大战期间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北也门:
北也门在两次大战期间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坦桑尼亚:
坦桑尼亚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波札那:
波札那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尼日利亚:
尼日利亚有鞭刑的使用记录,且判罚一般是在背部、肩部和大腿处鞭答九十下。
博茨瓦纳:
博茨瓦纳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这些国家中,新加坡的鞭刑尤为著名,且其刑法对鞭刑的适用和行刑方式有详细规定。尽管一些国家已经废除了鞭刑,但仍有部分国家继续使用这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