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约有16个国家仍在使用鞭刑,这些国家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具体国家如下:

沙特阿拉伯:

虽然沙特最高法院在2012年宣布废除鞭刑,但过去曾有多次鞭刑记录,且判决可多达数百下。

伊朗:

伊朗是另一个长期使用鞭刑的国家。

新加坡:

新加坡刑法中规定的鞭刑适用于多种严重犯罪,如强奸、猥亵等,且行刑者经过专门训练。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也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文莱:

文莱曾长期使用鞭刑。

阿富汗:

阿富汗在两次大战期间及之后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有性方面的罪行(被称为鞭罪)要处以100下鞭答。

阿联酋:

阿联酋在两次大战期间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北也门:

北也门在两次大战期间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坦桑尼亚:

坦桑尼亚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波札那:

波札那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尼日利亚:

尼日利亚有鞭刑的使用记录,且判罚一般是在背部、肩部和大腿处鞭答九十下。

博茨瓦纳:

博茨瓦纳有鞭刑的使用记录。

这些国家中,新加坡的鞭刑尤为著名,且其刑法对鞭刑的适用和行刑方式有详细规定。尽管一些国家已经废除了鞭刑,但仍有部分国家继续使用这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