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的药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杜冷丁、美散痛、二乙酰吗啡(海洛因)、乙基吗啡(狄奥宁)等。

精神药品如芬特明、匹那西泮、哌苯甲醇、普拉西泮、司可巴比妥和替马西泮等。

放射性药品

这些药品由于其潜在的辐射危害,被严格禁止销售和使用。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包括一些能够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除了胰岛素外,其他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均被禁止。

终止妊娠药品

如米索前列醇等,这些药物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限制使用。

疫苗和医疗机构制剂

国家禁止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疫苗和医疗机构制剂。

中药配方颗粒

同样属于国家禁止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范围。

其他特殊管理的药品

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特定用途的药品

例如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如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和精神药品等。

农药

如百草枯、氟虫胺等也被列为禁止使用的品种。

其他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包括兴奋剂类、性激素类、抗生素类、喹噁啉类、硝基呋喃类、硝基咪唑类、氯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等。

特定药物

如安乃近、复方甘草片、病毒唑等被禁止或限制使用。

这些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化学品,有的是因为其具有极高的毒性和危险性,有的则是因为其可能被用于非法活动。因此,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这些物质进行严格管控,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