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戏法,这一足球比赛中的术语,指的是 一名队员在一场比赛中三次将球踢进对方球门,且不包括点球大战中的进球。该词最早出现在1858年,当时板球手HH·斯蒂芬森因连续三次击中门柱得分而被奖励一顶帽子,这也是“帽子戏法”一词首次出现在印刷品中。

然而,关于“帽子戏法”的起源,还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与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相关。在这个童话中,有一位制帽匠能够用帽子变出各种戏法,包括变出鸽子等。这个形象被用来形容在体育比赛中连续三次成功的情景,从而逐渐演变成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帽子戏法”。

综上所述,“帽子戏法”一词虽然与板球运动紧密相关,但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刘易斯·卡洛尔的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中的制帽匠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