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政治体系中,正部级和省长 都是高级别的行政职务,但他们的职责和权力范围有所不同。
省委书记
省委书记是省级党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全面工作,包括党政、军事等方面。
省委书记在地方上有最后决断权,可以决定重大事务,并在常委会上达成一致,形成文件下发由政府执行。
省委书记还担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省长
省长是省级行政区的最高行政首长,负责一省的经济工作,并在省委班子里担任排名第一的副书记。
省长协助省委书记工作,在书记不在时代行主持工作。
省长虽然参与常委会决策,但没有最后决定权,与政府两院(法院和检察院)是平等关系,并受人大的监督。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省委书记的权力大于省长。省委书记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不仅负责党政工作,还涉及军事事务,并且在地方上有最终决策权。而省长虽然负责经济工作,但在省委中处于辅助地位,且没有最终决定权。
因此,综合来看,省委书记的权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