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坛扫黑反腐行动取得了重大进展,以下是部分被判刑的人员及其刑期:
李铁:
因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08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杜兆才:
因受贿罪被判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陈戌源:
被判15年有期徒刑。
谭海:
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6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刘奕:
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
戚军:
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建议:
足球扫黑行动显示了司法系统对于足球界腐败问题的严肃态度和决心,希望这些判决能够起到震慑作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