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退役后的补偿金额 根据其级别和运龄等因素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补偿标准:

工资

国际级运动健将每年10000元。

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8000元。

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6000元。

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5000元。

一次性退役费

运龄在3年以下的,退役费基数为200 - 600元。

运龄满3年及其以上的,退役费基数为800元。

运动员每满一年运龄,在退役费基数上增发相当本人一个月体育津贴的退役费。

奥运会比赛项目世界前三名运动员增发的退役费,按其实际运龄计算;其他运动员增发的退役费最多不超过本人10个月的体育津贴。

额外津贴

奥运会冠军可获得5000元。

世界锦标赛冠军、世界杯赛冠军及登上世界第一高峰顶峰的运动员可获得4000元。

优秀运动员终身保障公益项目

在巴黎奥运会取得奥运前三名的130名优秀运动员购买“养老保障金”,60岁后可按月领取生活保障金,金牌得主每月6000元,银牌得主每月5000元,铜牌得主每月4000元。

建议

运动员在退役前应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评估自身的退役补偿情况,并制定合理的退役规划。对于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费可能不适用,因此需特别关注一次性退役费和其他补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