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的等级称号 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总局指定的单位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流程如下:
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审批授予,或其委托的体育总局直属项目中心、协会审批授予。一级运动员:
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级运动员:
由市州体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级运动员:
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认定。
少年级运动员:
由地(市)、县体委及体育院校、各系统中央级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
此外,运动员还可以通过参加项目中心或项目协会组织的国际比赛、全国比赛等,获得相应的等级称号。
建议
运动员应根据自己的运动项目和所在地区,了解具体的申报流程和条件。
可以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或相关项目中心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等级评定标准和申请指南。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