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央体育部门主要包括 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其下属的 内设部门、直属单位和管理的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国家体育总局

地位: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实行局长负责制。

职能: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等。

内设部门

办公厅:负责总局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司:负责制定和实施体育政策、法规。

群众体育司: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

竞技体育司:负责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

青少年体育司:负责青少年体育发展。

体育经济司:负责体育产业规划和发展。

人事司:负责总局人事管理工作。

对外联络司:负责与国际体育组织的联络和合作。

科教司:负责体育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

宣传司:负责体育宣传和媒体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总局的党建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总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直属单位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和管理。

北京体育大学:负责体育教育和研究工作。

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乒羽运动管理中心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各运动项目的管理和管理工作。

中国足球协会:作为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负责足球运动的管理和发展。

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足球运动的管理和发展。

其他体育社会组织:如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水上运动协会等,均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

这些部门和单位共同构成了我国中央体育部门的主要架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体育政策、规划和管理体育事务,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