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央体育部门主要包括 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其下属的 内设部门、直属单位和管理的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国家体育总局
地位: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实行局长负责制。
职能: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等。
内设部门
办公厅:负责总局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司:负责制定和实施体育政策、法规。
群众体育司: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
竞技体育司:负责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
青少年体育司:负责青少年体育发展。
体育经济司:负责体育产业规划和发展。
人事司:负责总局人事管理工作。
对外联络司:负责与国际体育组织的联络和合作。
科教司:负责体育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
宣传司:负责体育宣传和媒体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总局的党建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总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直属单位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和管理。
北京体育大学:负责体育教育和研究工作。
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乒羽运动管理中心、 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各运动项目的管理和管理工作。
中国足球协会:作为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负责足球运动的管理和发展。
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足球运动的管理和发展。
其他体育社会组织:如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水上运动协会等,均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
这些部门和单位共同构成了我国中央体育部门的主要架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体育政策、规划和管理体育事务,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