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薪资匹配规则:

交易双方在薪资方面必须保持平衡。具体来说,如果一支球队的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那么他们进行交易时,转入球员的年薪总额必须小于转出球员年薪总额的125%加10万美元。

交易特例:

交易通常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交易。交易特例允许球队在交易或签约完成后,薪金超过工资帽的一种机制。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球队的薪资都在工资帽以上,所以进行交易时,基本上都需要纳入特例。

选秀权和现金:

在交易中,选秀权和现金的计算价值为0,只能作为补偿手段,不能用来实现薪金对等原则。

参与交易的条件:

任何参与交易的球队都必须送出或得到以下交易资产中的至少一项:

一位处于合同期内的球员(包括双向合同)。

一个未来选秀权,如果该选秀权是受保护选秀权,保护限定范畴是前55位。

选秀签约权,符合这种类型的球员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在其职业生涯有合理机会进入NBA的球员,二是在高水平职业联赛表现出色的球员。

未来选秀中,不受限制的选秀权交换。

不少于11万美元的现金。

交易涉及的球队数量:

参与交易的球队数量最少为两支,理论上最多可以联盟所有球队参与,虽然这样的交易规模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出现。

其他限制:

例如,球队在一定限制范围内才能交易选秀权,以避免球队过度依赖交易来获取顶级新秀。

这些规则旨在维护NBA球队间的平衡和公平竞争,同时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