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冠军的奖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而是由各省市的相关政策决定。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省份对运动员夺冠的奖励会稍微多一些,但总体来说,奖金大约都在30万元人民币左右。

具体来说,有些省份如江苏省在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上,奖励夺冠运动员一人100万元人民币(包括40万元奖金和60万元住房奖金)。而在其他年份和省份,奖金标准则有所差异。例如,2013年第12届全运会,金牌运动员的奖金基本上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但也有例外,如湖北省曾公开奖励李娜80万元人民币。

综合来看,全运会冠军的奖金大致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具体数额取决于各省市的经济状况和奖励政策。一些省份还会提供额外的奖励,如住房、工作机会或其他形式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