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是一项竞技运动,其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比赛项目

举重比赛主要分为抓举和挺举两个项目。

器材

杠铃由横杠、套筒、卡箍和杠铃片组成。男子杠铃横杠长2.20米,直径2.8厘米,重20公斤;女子杠铃横杠长2.15米,直径2.5厘米,重15公斤。

比赛顺序

比赛按抓举、挺举的顺序进行。每场比赛运动员共有6次试举机会,抓举3次,挺举3次。

姿势要求

抓举时,运动员需将杠铃平行地放在两小腿前面,两手虎口相对撞杠,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举至两臂在头上完全伸直。

挺举时,运动员需先将杠铃置于双肩之上,身体直立,然后再把杠铃举过头顶。

裁判判定

运动员要等到裁判判定站稳之后才能算成绩有效。

重量增加

试举重量由运动员自己选定,增加重量必须是1公斤的倍数。

比赛规则

运动员必须在听到裁判员的哨声后才能开始试举。如果在试举过程中放下了杠铃,那么这次试举将被判为无效。

每场比赛中,运动员的试举顺序根据所要重量、事先抽签顺序和举过的次数来决定。

犯规动作

包括从悬垂状态提铃、提铃过程中有停顿、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举重台、在完成动作时两臂伸展不平均或不完全、伸展臂部过程中有停顿、用推举完成动作、起立时臂有屈伸、在试举中离开举重台、在裁判员发令前将杠铃放下、在裁判员发令后杠铃从身后落下、未能使两足站在与杠铃和躯干的平面相平行的同一横线上来完成动作、放铃时未能使杠铃整体接触举重台、抓举时横杠触及头部、挺举翻铃转肘之前横杆触及胸部、翻铃时肘、上臂触及大腿或膝部、上挺前两腿未伸直、屈膝上挺未完成动作、上挺前有意使杠铃颤动等。

成绩评定

评分系统是根据运动员成功举起的最大重量来确定的。每个部分的最高分数都是30分,总分则是两个部分的分数之和。如果一个运动员在一个部分中的最好成绩比另一个运动员好,那么他/她就会在这个部分中获得更高的分数。

名次评定

名次按抓举和挺举的总和来确定。如成绩相等时,比赛前体重轻者名次列前。如成绩和体重又相等时,则以先举起该重量的运动员名次列前。

这些规则确保了举重大赛的公平性和运动员的安全,要求运动员在比赛中严格遵守,以展现其最佳状态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