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足球比赛中, 每队上场的人数是11人,这包括1名守门员和10名外场球员。守门员是场上唯一可以使用手触球的球员,而其他球员则只能使用脚(或其他部分的身体,除了手和臂部)来控制和传球。

除了这11名上场球员外,每队还有若干名替补球员。在正式比赛中,替补球员的数量通常由比赛规则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5名。在比赛进行中,替补球员可以在得到裁判员的允许后替换场上的球员。

因此,如果考虑替补球员,一支足球队在场上的总人数可以达到16人(11名上场球员加上最多5名替补球员)。在友谊赛或其他非正式比赛中,替补球员的数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则是每队上场人数为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