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宣誓时的标准手势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站立姿势:

裁判员应站在比赛场地的正中央,面向观众和参赛运动员,身体稍微向前倾斜,以展示自信和专业性。

右手举起:

裁判员将右手高举至胸前,手掌稍微向内弯曲,以示敬意和庄重。

左手放置:

左手放在身体的一侧,手掌略微向内弯曲。

双臂自然下垂:

裁判员将双臂自然下垂,手掌向外,展示开放和平等的姿态。

双臂平举:

裁判员将双臂自然下垂,手掌张开并向前推展,以示秉持公正原则进行比赛的承诺。

双手合十:

裁判员将双手放在胸前,手掌合十,以示给予运动员和观众最真挚的祝福。

此外,裁判员在宣誓时还可能使用以下手势:

成象眼球:将食指和中指伸出,按在眼球的两边,模拟在判定情况时需要仔细观察和辨别的眼睛。

敬礼的手势:将右手中指和无名指弯曲,轻轻触碰额头,象征着对职业和责任的尊重,以及对比赛公正性的坚定承诺。

双手抬起:裁判员以双手抬起的姿势开始宣誓,代表着责任和义务。

手指向上:抬起双手后,手指指向天空,象征着向着公正和正义的方向努力。

双手合十:将双手放在胸前,并合十,代表诚信和谦逊。

综合以上信息,裁判员宣誓时的手势主要是以右手为主,配合左手和身体的其他姿势,展示出公正、专业、尊重和承诺的态度。具体使用哪些手势,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比赛和组织机构的要求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