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7月15日中超新政, 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转会,超额部分需上交等额的“调节费”。这意味着,如果中超球队引进的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那么超出部分需要额外支付与转会费等额的费用,这部分费用被形象地称为“奢侈税”。

这一政策旨在限制中超俱乐部在引援方面的投入,防止过高的转会费破坏联赛的财务平衡。然而,这一政策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观点认为它间接帮助了五大联赛的球员获得了更好的待遇,因为一些球队可能会选择通过支付奢侈税来引进更大牌的外援。

值得注意的是,奢侈税的具体征收情况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例如,有报道称,在2018年,一些球队通过球员加现金的方式规避了奢侈税,而2019年则有关于贝尔转会费可能让中超球队支付超过12亿人民币的报道。这些情况表明,尽管有奢侈税的政策,但中超俱乐部在引援时仍然会采取各种策略来合法地减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