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内设8个部门,分别是: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及局系统日常党务、行政事务和对外联络事务,协调局领导日程安排以及按照局领导要求做好服务保障等秘书事务。

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研究制订体育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上海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对本市体育体制改革和体育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人事处(外事处):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人事和外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体育行业实际,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拟订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局系统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群众体育处:

负责指导和推进本市全民健身工作,拟订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政策、制度以及工作计划。

竞技体育处:

负责指导和推进本市竞技体育工作,拟订本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竞赛处:

负责指导和推进本市体育竞赛工作,拟订本市体育竞赛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科教处(青少年体育处):

负责指导推进本市青少年体育工作,拟订本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此外,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负责局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执行,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