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委会的主要机构包括:

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

这是国际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委员组成,负责制定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方向和重要政策。

执行委员会:

由全会授权,行使国际奥委会职责的常设机构。执委会负责执行全体委员会议的决定,监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并管理奥林匹克基金。

总部:

负责处理奥林匹克运动日常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总部下设多个部门,包括主席执行办公室、总干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和发展部、财务和行政部、奥运会部、运动部、国家奥委会关系部、技术部、通讯部、信息管理部、全球广播和媒体权利部、法律部、医务和科学部、奥林匹克团结基金部、奥林匹克博物馆部、奥运会知识服务部等。

专门委员会:

国际奥委会主席因工作需要而建立的对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向执委会提出建议的咨询性专业机构。例如,奥林匹克文化和奥林匹克教育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道德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妇女和体育工作小组、财务委员会、酬金工作小组、立法委员会、市场销售委员会、医务委员会、新闻委员会、奥林匹克项目委员会、广播和电视委员会、奥林匹克团结委员会、体育和法律委员会、体育和环境委员会等。

这些机构共同协作,确保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顺利举办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