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赛的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竞赛项目
男子和女子200米混合泳
男子和女子100米蛙泳
男子和女子100米自由泳
男子和女子50米蛙泳
男子和女子50米仰泳
男子和女子50米蝶泳
男子和女子50米自由泳
男子和女子50米扶板蛙泳蹬腿
男子和女子50米扶板自由泳打腿
男子和女子50米反蛙泳
4×50米混合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
4×50米蛙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
4×50米自由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
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扶板打腿和蹬腿要求:选手出发时须一手抓扶板、一手握住出发台,全程双手不得离开扶板。
反蛙泳要求:选手出发时须在水中双手抓住出发台,全程必须成仰卧姿势。
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体奖:学生组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八名,颁发奖杯。
个人奖:学生组个人项目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计分加倍。
出发规则
自由泳、蛙泳、蝶泳及个人混合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
仰泳和混合泳接力项目应在水中出发。
“各就位”的口令必须用英语,出发信号必须使用多个扩音器。
比赛服装
比赛服装必须是正规游泳服装及泳帽。
其他规则
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保持身体某一部分露出水面,转身过程中允许完全潜入水中,但潜泳距离不得超过15米。
比赛所有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这些规程为游泳比赛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