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赛的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竞赛项目

男子和女子200米混合泳

男子和女子100米蛙泳

男子和女子100米自由泳

男子和女子50米蛙泳

男子和女子50米仰泳

男子和女子50米蝶泳

男子和女子50米自由泳

男子和女子50米扶板蛙泳蹬腿

男子和女子50米扶板自由泳打腿

男子和女子50米反蛙泳

4×50米混合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

4×50米蛙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

4×50米自由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

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扶板打腿和蹬腿要求:选手出发时须一手抓扶板、一手握住出发台,全程双手不得离开扶板。

反蛙泳要求:选手出发时须在水中双手抓住出发台,全程必须成仰卧姿势。

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体奖:学生组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八名,颁发奖杯。

个人奖:学生组个人项目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计分加倍。

出发规则

自由泳、蛙泳、蝶泳及个人混合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

仰泳和混合泳接力项目应在水中出发。

“各就位”的口令必须用英语,出发信号必须使用多个扩音器。

比赛服装

比赛服装必须是正规游泳服装及泳帽。

其他规则

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保持身体某一部分露出水面,转身过程中允许完全潜入水中,但潜泳距离不得超过15米。

比赛所有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这些规程为游泳比赛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