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第一名的奖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而是由各省市的相关政策决定的。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省份对运动员夺冠的奖励会稍微多一些,但总体来说,奖金大约在30万元人民币左右。
具体到各省份,奖励金额有所不同。例如:
江苏省在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上奖励夺冠运动员一人100万元(40万元奖金+60万元住房奖金)。
2013年第12届全运会,湖北省曾公开奖励李娜80万元。
第十一届全运会部分省市的奖金为:江西25万元、福建30万元、山东50万元等。
因此,全运会第一名的奖金因省份而异,但大致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具体金额还需参考各省市的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