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在商标争议中胜诉的是汉字“乔丹”的使用权,而非拼音或相关图案。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社会名人的姓名并不在商标法强制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乔丹系列商标在法律上拥有使用“乔丹”这个汉字的权利。

至于乔丹为什么还在使用,这可能涉及多个因素:

品牌识别:

乔丹作为一位篮球传奇,他的名字已经与品牌紧密相连,使用“乔丹”这个汉字有助于保持品牌的识别度。

法律依据:

尽管乔丹在汉字“乔丹”的使用上胜诉,但商标争议可能已经解决,乔丹在法律上有权继续使用这个名称。

商业策略:

乔丹可能认为使用“乔丹”这个名称对他的商业利益有利,无论是通过品牌延伸还是其他商业活动。

个人情感:

乔丹可能对这个名称有特殊的情感联系,继续使用它可能是出于个人品牌传承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