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针对困难家庭的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节日补助

民政部门为重残无业人员、农村低保户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群体发放每人1000元的节日补助。

低保家庭(不含上述享受“特殊对象节日补助”的人员)和享受因病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的家庭,补助标准为1人户700元,每增加1人增加100元。

御寒补助

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实施冬令御寒补助,标准为人均460元。

医疗补助金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在区内住院治疗的贫困户实行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其他补助

市退役军人局对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200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750元。

市、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给予节日补助,标准为每人180元(其中伙食费100元,实物补助80元)。

这些福利措施体现了上海市政府对困难家庭的关怀和帮助,旨在保障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助,以缓解生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