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斯在2013年3月15日的CBA半决赛赛内检查中,尿检呈阳性,经检查确认其摄入的物质为 蛋白同化剂克伦特罗,该物质也被称为瘦肉精。尽管阿巴斯本人及其团队主张是误服,可能是食用了被污染的肉类,但反兴奋剂中心经过听证会后,认定阿巴斯的行为为食品污染所致,而非故意使用兴奋剂。因此,阿巴斯并未被禁赛,而是受到了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在2017年12月,阿巴斯因在比赛中抬脚踹人,严重违反体育道德和联赛规定,被处以停赛2场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
2014年12月,阿巴斯因在比赛中用右肘击打青岛队球员宋康明,造成其倒地,此行为被认定为球场暴力,阿巴斯因此被通报批评、停赛5场,并核减山西汾酒篮球俱乐部联赛经费10万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阿巴斯并未因服用兴奋剂被禁赛,而是因为误服瘦肉精和球场暴力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