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简称中国足协或足协)是中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拥有以下权利:

领导权:

中国足协对中超有领导权。

自主权:

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五大方面拥有自主权。

否决权:

中超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中国足协出资36%,16家俱乐部出资64%(每家4%),中国足协拥有对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公司性质或公司解体等重大问题的否决权,但不拥有对选举和一般决议的否决权和单独通过权。

管理权:

负责和指导本项目俱乐部的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管理本项目的各级国家队。

制定规则权:

研究制定足球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

培训权:

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培训。

科学技术研究权:

组织科学技术研究,提高训练水平。

制定标准权:

制定足球场地标准和足球器材的研究、发展。

国际交流权:

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

监管权:

中足联成立后,中国足协在赛风赛纪、财务等相应层面有监管权,包括注册工作也是足协责任所在。

审核权:

中国足协负责审核职业联赛的准入资格,保护从业者合法权益。

这些权利使中国足协在足球运动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管理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