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

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场馆运营权等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完善赛事管理服务机制:

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明确举办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跨部门的体育赛事活动综合服务机制或例会制度。

深化场馆运营管理改革:

鼓励各地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不宜单独设立事业单位管理。

推动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

围绕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综合考虑生态、防洪、供水安全等因素,分类制定允许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明确申请条件和程序。

“十四五”期间建设体育公园和乡镇街道体育设施:

在全国建2000个体育公园,完成5000个乡镇街道体育设施的补短板项目。

全面推进“15分钟健身圈”:

在社区周边打造“15分钟健身圈”,使居民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健身点。

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升级:

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并提升服务水平。

深化体教融合: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深化体校改革。

学校体育加强:

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支持学校建立代表队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体育赛事体系完善:

教育和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学生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体育组织规范:

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

推广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全国2000个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到2025年底前配建智能室外健身器材。推动3000个左右的公共体育场馆在2025年底前完成数字化升级改造。

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

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内部的健身设施,包括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残疾人体育事业保障:

国家鼓励、支持优秀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保护、推广和创新,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

这些政策涵盖了体育协会改革、赛事管理、场馆运营、公共资源开放、全民健身、体教融合、学校体育、体育赛事体系、体育组织规范、残疾人体育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