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数是指 大于1的自然数,且不是质数的数。换句话说,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至少还有一个正因数。例如,4是一个合数,因为它的因数有1、2和4;6也是一个合数,因为它的因数有1、2、3和6。与合数相对的是质数,质数是指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没有其他正因数的数,例如2、3、5、7等。
合数的定义还可以扩展到包括以下特性:
1. 合数是两个大于1的整数之乘积。
2. 合数拥有某大于1而小于自身的因子。
3. 合数拥有至少三个因子。
4. 合数不是1也不是素数。
5. 合数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需要注意的是,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
综上所述,合数是数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涵盖了所有除了1和本身以外还有其他正因数的自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