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是指 接受他人转让的物品、权利等。它是一个汉语词汇,与“转让”相对,但两者又有密切的联系。转让是指某人将某物(可以是合同、股份或特定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另一人,而受让人则是接受这种转让的人。

受让的类型主要包括:

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

指承租人在租赁物到期或合同解除时,有权优先于其他第三方购买或继续承租该租赁物。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

指共有人在共有物转让时,有权优先于其他共有人购买该共有物的份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另一股东欲转让其股份时,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购买这些股份。

受让方通常是产权交易成交后,产权的实际接受方,可以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受让方在交易中支付货币或其他形式的对价,获得转让方的物品或权利。

建议在涉及产权转让或租赁等法律行为时,明确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