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终究还是干了一件虽不玉树也临风的事。副局长崔大林在谈到姚明受伤时说:“那是因为姚明在NBA中连续打了100场比赛,火箭的主教练过度使用姚明,所以他才受伤了。”
其实,尽管姚明受伤,下个赛季可能报废了,但关于他可谈的内容还很多,唯一不值得摆在明面上讲的即是为什么受伤,谁又应该负责。病痛姚明自己承受,手术的费用、下赛季的工资保险公司也一一支付了,短期受损的是火箭队的成绩,长期受损的是姚明下一单合同的年限和金额,各方的账都明白无误的摆在那里,还纠缠些什么呢?
特别是,用“连续打100场比赛”作为“火箭过度使用姚明”的依据是极不妥当的。要说累,恐怕谁也赶不上科比,科比不但随美国男篮全程征战奥运,更是在之前(07-08赛季)和之后(08-09赛季)两个赛季不但常规赛82场全勤,更是两度率湖人进入总决赛且刚刚夺冠捧杯。要论参赛场次、密度和强度,没人能和飞侠比,如果姚明连续打100场(实际上姚明08-09赛季常规赛只打了77场)就伤重的逻辑说得通,那科比没暴毙已经是奇迹了。
伤病于球员而言,无论轻重皆是梦魇,但绝非伤在谁手上就指着鼻子要其负全责,将个人痛苦转化为对集体的控诉。火箭老板每赛季给姚明开出逾千万的薪水,而运营球队的相关成本摊薄到个人身上,合计为姚明支付的成本也许两千万不止。老板高额投资保持球队的运转又不是公益事业,说到底是为了赚钱的,82场比赛让姚明只打41场或许(只是或许)能保其健康,但那一半卖不出去的票,谁来埋单?由此凭白拱手送出的胜场,谁来填补?
归根结底,姚明受伤无论之于中国篮球,之于NBA,之于火箭队,都是坏消息。由于他一个赛季不能打球,将影响中国男篮的成绩,改写火箭在NBA的地位以及整个联盟的实力格局,在多方受损皆是输家的情况下搞清算,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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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继威